通知公告

Notice Announcement

南阳市医师协会关于推荐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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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委、油田卫生处、市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南阳市医师协会章程》规定,经南阳市卫计委批准,拟定于2017年第二季度召开南阳市医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代表、理事名额分配及推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分配你县区(单位)代表、理事、名额见附表2,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表3,代表登记表见附表4(复印有效)。

二、请各地(单位)按照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条件及时推荐上报,每位代表应按表格要求填写代表登记表,理事候选人按要求填写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填好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和县区卫计委公章(市直单位只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南阳市医师协会。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63号     邮编:473003

三、截止时间:2017年 6月13日

四、请各地(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推选报送,逾期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联系人:王贺辉,手机:13507639533,电话:63192066

 

    附件:

    1、南阳市医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2、南阳市医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名额分配及候选人推选办法

3、南阳市医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4、南阳市医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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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阳市医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南阳市医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50名,特邀代表20名。

二、代表条件:

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被推选为代表。

1、具有奉献精神,学风正派,在医学科技领域有突出贡献,学术上有威望的专家。

2、业务上有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医学科技工作者。

3、从事卫生管理和协会管理工作者。

4、热心协会工作,积极支持并参加协会活动,对协会作出突出贡献者。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要求:

代表名额的分配应本着有利于科技进步和医学发展的精神,根据各县区(单位)医师数量、组织发展状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

|、下列人员可优先作为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1、南阳市医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的理事;

2、各专科医师分会会长;

3、各县区学会、协会会长和秘书长(公务员不得入选)。



附件2:

  南阳市医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名额分配及候选人推选办法

南阳市医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的组成应为我市医学科学事业做出贡献、热爱协会工作的优秀医学科技专家为主体,吸收部分青年医学拔尖人才,并有一定比例的女医学科技工作者和从事有关协会管理工作者,实行老、中、青相结合。本届理事会应代表我市医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一、理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理事会由120名理事组成,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医学科学技术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就,具有“献身、创新、协作、求实”的科学精神,在我市医学界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能团结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和医学科技管理工作者,医师协会会员。

三、理事名额分配

1、各县区(单位)分配名额原则上参照第二届理事会的数额分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调整。

2、新理事会中二届理事保留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二。

3、现年60岁以上(含60岁)的第二届理事原则上不再作为理事候选人,新理事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55岁。

四、理事候选人的推荐,按分配名额,由各县区(单位)按理事候选人条件,经充分酝酿、民主协商产生。


 

 市医师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及代表名额分配情况表.doc



  附件3:市医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4:市医学会第五次、市医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