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医学会关于推荐南阳市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各县市区卫健委,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公检法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规则(试行)》规定,结合专家库建设实际,决定成立南阳市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请有关机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无私奉献精神,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热爱鉴定工作。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
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鉴定工作需要。
法医和其他专业人员成为专家库候选人应符合前款第(一)、(三)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具备中级技术任职资格后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请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入库申请表,单位审验推荐(县市区医疗卫生专家还需县市区卫健委审核盖章)。申请表(粘贴照片)及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审验盖章后4月10日前交南阳市卫健委院内医学会鉴定办收。
联系人贾西伟、王俊杰、张敬珍。
邮编473062,电话0377---63190701。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南阳医学网》(http://www.nyyxw.cn)“通知公告栏下载”。
2021年3月11日